(1)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沪死亡后,丧主或丧事包办人凭医院出具的医疗死亡证实,到本地公安警署(派出所)注销户口,领取殡葬死亡证。 (2)持殡葬死亡证和死者护照到市华侨事务办公室或台湾事务办公室治理许可证实。 (3)凭以上许可证到上海市殡葬治理处业务科治理遗体、埋葬许可证)出具殡殓委托单。指定殡仪馆和华侨义冢具体包办殡殓业务。 (4)到指定殡仪馆签订殡殓委托书,协商委托殡仪馆包办具体的殡殓办事项目。(如遗体接运、防腐、购买棺木、丧葬用品、租借礼厅、举行仪式、入殓等等)。 (5)到华侨义冢选购墓地,确定工程进度,埋葬时间等。 (6)在殡仪馆内举行仪式,追悼会后遗体入殓,封棺。 (7)凭据委托书的时间确定,将棺木送华侨义冢埋葬。 如在台湾、香港、澳门的遗体,要求运回本市埋葬的,除了凭据以上步骤治理外,还务必提出本地有关局部和殡殓包办单位提供的以下证实,才华到本市有关局部治理手续。 ①本地的死亡证实 ②遗体防腐证实 ③棺柩移动证实 |